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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6-03-20   点击数:

各系:

根据学院《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(修订)》,现就开展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特困生生活补助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为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,帮助家庭经济特困的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将资助政策法规落到实处,请各系严格按照《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要求,严格把握条件、规范程序,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工作。

二 、申请范围

乐天使官网全日制在校学生中,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(一)依据《学生手册》规定,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生活补助:

1.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后,生活仍有困难的,优先给予特困生活补助。

2.孤儿、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、仅靠政府救济的学生。

3.家庭成员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或残疾,基本丧失劳动力。

4.学生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。

5.家庭发生重大变故、自然灾害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。

6.家在自然灾害重灾区,因灾害导致无父母和无收入。

7.有其他特殊情况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,取消特困生资助申请资格:

1.在校期间,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;

2.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;

3.学习不努力,造成一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修读课程因考试(含考查)有四门不合格而重修者;

4.平时生活不节俭,有请客吃喝等较高消费行为;

5.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,且消费较高的;

6.节假日经常自费外出旅游的;

7.家庭因建造(购买)房屋、购车、婚丧嫁娶等消费,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的;

8.未经学校同意,私自在学生公寓(宿舍)区外租住房屋者;

9.弄虚作假,伪造经济困难证明者(同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);

10.经学院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特困生的行为者;

11.学生在休学期间停止享受特困生各种资助;

12.由于学生本人责任,造成被盗、火灾、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,导致临时生活困难者,不得作为申请特困生资格的条件,可视其情况,予以一定临时性困难资助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家庭经济特困资助评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,严格按照个人申请、辅导员签署意见、系党政联席会审核,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并提出推荐人选、学生工作部复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的程序进行。

五、名额分配

涉外系 12人

护理系 14人

医学系 8人

医技系 5人

口腔系 6人

六、资助标准

特困生生活补助,标准为3000元/人/学年。

七、上报材料

特困生生活补助申请表(一式两份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、特困生生活补助汇总表、系评审工作汇报(系书记签字盖章)。

八、严格把控时间节点

请各系务必于4月7日16:00前将初审名单及材料报学生工作部。逾期不再受理,责任自负。

附件:FUN乐天使官方网站特困生生活补助审批表

联系电话:215848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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